本文适合阅读对象:商铺租客、房东、企业主
大家好,我是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
“定金罚则”大家都知道: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但如果是双方在磋商具体合同条款时,因为意见不合没签成主合同,定金该归谁?
案情回顾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当事人名称、金额及日期均已作化名和模糊处理)
租客某甲看中了一个商铺,先交了17万元定金,某乙出具了《收条》,约定某日前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年租金170多万。但后来双方在谈正式合同时,因为免租期长短、押金支付方式等细节吵翻了,最终没签成。
某乙认为,某甲没按时签合同,属于违约,定金不退。某甲把某乙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定金34万。
律师破局与法院裁判
本案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我代理租客某甲。
在法庭上,我指出: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并非某一方恶意违约,而是因为在磋商核心条款时无法达成一致。同时,某乙收取定金后并未提出异议,且房屋早已另租他人,应当退还定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某乙收了17万,视为对定金数额的变更。
双方在签订本约(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进行了多次积极的磋商,但最终因核心条款(免租期、押金等)无法达成一致。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本约合同未签订”。
既然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均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适用定金罚则。
最终,法院判决某乙将17万元定金全额退还给租客某甲,驳回了双方的其他诉请。
李阳律师解析与避坑指南
在商事交易中,意向金、定金满天飞,但“定金”两个字不是随便写的。
给交易方的实操建议
交付定金时,必须锁定主合同的“核心条款”:如果年租金、免租期这些你还没谈拢,千万别急着交定金。可以在收条里注明:“若因免租期未达成一致,定金全额退还。”
如果是格式条款:中介提供的定金合同,一定要看清里面是不是夹带了“不论任何原因未签约,定金均不退还”的霸王条款,这种往往无效。
声明:本文基于真实办案经历脱敏撰写,当事人名称、金额及日期均已作化名和模糊处理;具体个案因证据差异裁判结果可能不同,不构成针对特定案件的裁判承诺。如有法律需求,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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