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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传销、资金盘等违法投机炒作中的所谓委托理财可能不被保护

蒲浪 合伙人律师 发布于 2025.03.21 频道 民商胜诉案例

近日,本团队黄华栋律师、蒲浪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的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武侯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原、被告都涉嫌传销或境外资金盘的炒作,但在炒作过程中,被告向原告或原告指示账户多次转入近百万现金,后资金盘崩盘,各种网络账户均无法使用,被告无法证明双方在平台的任何交易。以此契机,原告以转账系委托被告理财的款项为由追索,因被告也在炒作中受到巨大经济损失,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之后原告以双方口头达成委托理财合同为由,以转账记录和部分节选的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主要证据,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代理人要求原告提交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同时请求至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刑事立案证据,并当庭出示。庭审后法院很快做出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之规定,本案对某某的起诉应予驳回。

1、在进行高风险炒作过程中,尽量不要用自己账户和人对倒或者交易虚拟资产,如有尽量书面明确转账用途并签署,底线是要有双方身份和意思明确的微信或者录音确认。

2、如已经有第1项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同时保留原始证据,如短信、微信、录音等可以证明自己并非代客理财的证据。

3、如被起诉,不要慌,及时咨询律师。

关键词:成都民商事律师、民商事胜诉案例、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