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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4000万补充协议事后反悔?法院:拿证据来

李阳 专职律师 · 商事争议 发布于 2026.10.30 频道 民商胜诉案例

本文适合阅读对象:房地产开发商、建筑企业、企业主

大家好,我是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

在房地产和工程领域,双方经常在签了主合同后,又私下签一份《补充协议》,对某些特定事项另行定价。但如果事后触发付款条件,一方反悔说“当时是被迫签的”,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案情回顾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当事人名称、金额及日期均已作化名和模糊处理)

某甲公司(下称“某开发商”)将一宗土地及项目转让给某甲。双方签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价2500万。

在同一天,双方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如果项目获批的规划中,某块特定土地被纳入计算容积率,某甲还要额外支付4000万元的费用。后来,该项目拿到了预售许可证,特定土地也纳入了容积率。但某甲拒绝支付这4000万,理由是:补充协议是先签的,是在胁迫下签的,而且以容积率作为交易条件违法。

律师破局与法院裁判

本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我作为某开发商的代理人,向法庭指出:某甲作为成熟的商人,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盖章,且事后多次确认,根本不存在胁迫。关于容积率的约定,不仅合法,而且是决定土地商业价值的关键指标。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规定,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容积率的调整是政府规划部门的行政行为,以该行政行为是否发生作为付款条件,属于合法的“附条件合同”。

某甲主张被胁迫,但未提交任何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省高院判决某甲必须支付这4000万及相应的利息。

李阳律师解析与避坑指南

商业谈判中,老板们为了促成合作,往往会签一些“抽屉协议”或补充条款。

给企业主的实操建议

签字就是真金白银:不要在酒桌上、包厢里随便签补充协议。只要是你亲自签的字,没有报警被胁迫的记录,法庭上很难推翻。

条件要写明确:如果是附条件生效的条款,一定要把“条件”写得极具操作性(比如:以取得某份具体的批复文件为准)。

违约金要同步:补充协议里的付款义务,同样要配上违约责任,否则对方违约你依然束手无策。

声明:本文基于真实办案经历脱敏撰写,当事人名称、金额及日期均已作化名和模糊处理;具体个案因证据差异裁判结果可能不同,不构成针对特定案件的裁判承诺。如有法律需求,请咨询专业律师。
李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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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

执业证号 15101201810028247 · 2018 年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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