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适合阅读对象:所有人。值得收藏备用
本文作者:蒲浪律师|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文约500字,信息知识含量较大,需5分钟深度阅读
今天遇到一位咨询客户,拿着一份调解书来问我:“蒲律师,我觉得这个调解结果太冤了,还能不能翻?”
我问他:“调解书生效多久了?”
“快一年了。”
我只能告诉他:晚了。
再审申请的法定门槛:六个月
调解书生效超过六个月,再审这扇门可能已经关上了
因企业一般有法律顾问或者法务,对这个应该有足够的敏感。但对于普通老百姓,可能很多人真的不知道。所以收录进《百姓法律故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这六个月是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过了六个月,法院不会再受理你的再审申请-。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也是一样——申请再审的期限同样是六个月。
有人可能会问:“那我超过六个月了,能不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答案是:原则上不能。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但前提是——你得先走完再审申请程序。
如果你连再审都没申请、或者申请已经超过六个月被驳回了,检察院通常不会再受理你的监督申请。超过两年,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再申请。
简单说就是:再审是申请检察监督的前置程序。再审这扇门关上了,检察监督那扇门通常也进不去。
给所有当事人的提醒
如果你确实认为判决或调解书有错误、确实冤枉,一定要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再审申请。六个月的期限从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日起算。不要拖、不要等、不要以为“还可以再想想”。没那么多时间给你“想想”
一旦错过这六个月,你连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机会都没有了。再审虽然未必能赢,但不申请,就基本上永远没有机会了。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再审的窗口期只有六个月——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
当然特殊情况下是“当事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四种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但建议你不要去赌这个,如果认为自己确有理由,一定要六个月内先行提起再审。
我是蒲浪,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律师。如果你对生效裁判有异议,欢迎尽早来找我评估。
关键词:申请再审、再审期限六个月、终审判决、调解书再审、检察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