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几个兄弟伙在成都高新区搞了个“蓉城某某科技公司”,生意做得那是风风火火,风生水起,风车斗转……。台面高了,投资多了,开支大。去年,公司资金有点紧张了,大股东李四(也是实际控制人)个人需要一笔钱周转,就想了个办法:以公司名义为他自己的借款提供担保。李四喊来几个“自己人”,很快整了个股东会决议,大家一起都签了字,盖了章,看起来巴适得板,大家也相信带头大哥。结果,今年公司还不上钱,债权人把公司和李四一起告到了法院。公司里的小股东王五不干了,跳出来起诉,说这个决议不合法。法院一查,果然,当时开会做决议,该回避的人没回避,程序“豁”了。最后判决:这份担保无效!公司三环边的仓库差点就遭拍卖。
根据《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这叫关联担保),必须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而且被担保的那个股东以及被他控制的股东,没得资格参加表决。张三公司的决议,恰恰栽在这个关键程序上,被大股东操纵了,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所以担保无效,公司可以不认这笔担保债。
关联担保,必须开会:只要是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别图省事,必须正儿八经召开股东(大)会。
关键一步:相关人员要回避:开会时,明确告知被担保的股东及其能控制的股东,他们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白纸黑字,记录在案:会议通知、签到表、决议内容(特别是表决情况)都要做成书面文件,与会股东务必签字确认。
在成都这片热土上做生意,讲究的是“烟火气”里的规矩。茶馆里可以摆龙门阵,但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杠杠”面前,人情不能代替规则。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是自己的“娃儿”,自己说了算,但公司一旦成立,它就是独立的“人”,有它自己的规矩和利益。为股东担保这种事,看似“肉烂在锅里”,实则风险暗藏。记住:规矩先立好,程序走到位,生意才能做得长久、睡得踏实。莫让一时的“抹不开情面”或“图方便”,最后整得公司和自己都“下不到台”。
商场如战场,风险处处藏。担保的“坑”远不止这一个。下期,我们摆一摆很多成都房东和租客都搞迷糊了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误解”,看看你熟悉的门面转让,里头到底有多少法律弯弯绕?关注我,一位扎根成都的律师,为你的事业保驾护航。
如果您是成都的企业家、创业者,正在为公司治理、劳资关系、股权和合同纠纷等等法律事务烦恼,不妨点个关注。本律师愿做您身边的法律‘防火墙’,让您生意做得更稳当。”
“关注并回复‘担保’,免费领取我起草的《公司担保合同》标准文本。”
中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产品手册 清单式报价不浪费一分钱。
企业法律体检问卷 做问卷,领取价值4000元的服务大礼包。
关键词:股东担保、公司为股东担保、决议程序、担保无效、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