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 · 成都优秀律师团队办案总结

黄华栋律师咨询电话 / 微信 18328693729
蒲浪律师咨询电话 / 微信 18981854966

汇西精英团队:刑事辩护律师黄华栋、大案要案律师曾小伟、行政诉讼专家胡小彧、企业法律顾问蒲浪、重大商事争议律师李阳、合同侵权家事律师李春梅

首页/企业法律故事/正文

公司忘了删的网站图片几年后被人索赔几万块—— 遇到被起诉侵犯知识产权不要慌

蒲浪 合伙人律师 发布于 2026.09.24 频道 企业法律故事

本文适合阅读对象:企业主、行政/法务负责人、网站管理人员

本文作者:蒲浪律师 | 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文约1300字,深度阅读需9分钟。

公司忘了删的网站图片,几年后被人索赔几万块——批量维权,被告了不要慌,现在法院审查越来越严了

我是蒲浪,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今天一位粉丝咨询:公司好多年前建的网站,后来连公司自己都忘了这回事,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网站上有张图片侵犯著作权,原告索赔数万元。粉丝一脸懵:“这网站早就不用了,图片什么时候放的我都不知道。”

这种情况这几年非常多,有人批量起诉,靠这个吃饭。但这里面猫腻很多,司法机关也在“回过味”。

一、原告到底有没有著作权?这是第一道关

批量维权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原告的权利基础往往经不起推敲。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355号案就是一个标志性判例。该案中,原告主张涉案图片著作权属于Getty公司,而自己获得了授权。最高法再审认为:涉案图片除标注“gettyimages”水印外,还标注有其他公司水印,不能仅以此水印认定著作权属于Getty公司;授权书只能证明授权事实,不能证明授权方享有著作权;权利声明属于单方陈述,不能单独作为权属依据。最终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水印不是权属证明”——这个裁判规则,直接动摇了大量批量维权案件的权利基础。

二、作品有没有独创性?很多“图片”根本不构成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必须同时满足“独立性”与“创造性”,体现作者个人的智力判断与选择,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

现实中大量批量维权涉及的图片——简单图案、普通摄影、AI生成内容——根本达不到独创性标准。长沙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天门市某餐饮公司案中,最高法在补充查明原告的诉讼规模以及商业维权模式等事实后,对一审法院确定的赔偿金额作出调减,明确指出权利人整体诉讼维权情况可以作为损害赔偿计算的考量因素。

三、侵权情节影响金额:赔多少,不是原告说了算

即使认定侵权成立,赔偿金额也不是原告说多少就是多少。法院要综合考量:作品独创性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经营规模、原告是否批量维权、被告是否善意使用等。

沈阳高新区法院2025年公布的一起案例中,图片侵权方最终赔偿900元,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一张图片索赔数万,法院只判几百块——差距就在这里。

四、法院现在的态度:严查批量维权

过去这类案件判决原告胜诉比较容易,现在司法机关审查更严格了。

湖南高院2025年发布的典型案例明确:以不具独创性的作品提起批量诉讼,驳回诉讼请求。长沙中院在相关案件中认定,权利人提起诉讼的唯一目的是牟利而非阻却侵权,“以诉讼为业”的商业维权模式应给予否定性评价。

成都某区法院已经建立“示范案例+非正常披露”机制:对同一权利主体累计提起10件以上批量诉讼的案件,采取系统自动识别加人工辅助识别,严格审查关联诉讼情况和权属来源。审查中发现权属证据存在问题的,向当事人发送《关联案件信息披露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或提交不真实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已有原告在收到通知后,主动撤回37件案件的诉讼申请并注销了公司。

许昌魏都区法院的案例更直接:原告凭ICP备案信息批量起诉,但法院依职权向通信管理局调取证据后查明,被告网站早在原告取证前就已取消接入,原告证据无法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最高法2026年工作报告披露,全国法院深化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治理,依法驳回起诉2331件、司法处罚694件。

五、如果你被起诉了,怎么做?

第一,核查原告的权属证据。 要求原告提供作品的原始文件、创作过程记录、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链条的完整文件。如果只有水印或单方权利声明,坚决抗辩。

第二,核查作品的独创性。 如果涉案图片只是简单图案、通用元素组合或AI自动生成,主张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第三,核查被告主体是否适格。 域名备案人未必是实际经营者。魏都法院的判例已经明确:ICP备案信息仅为初步证据,原告怠于查清真正侵权人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四,联合其他被告。 这类批量诉讼的被告往往不止你一家。能联系得上的,比如可以通过抖音之类互相沟通串联,联合应诉、共享信息、分摊成本,比单打独斗有效得多。

批量维权正在从“一门好生意”变成“高风险操作”。法院对权利基础、作品独创性、诉讼动机的审查越来越严格,原告想靠一张图片、一个水印、一份单方声明就拿到高额赔偿,越来越难。原因很简单,当下经济情况就这样子了,你还不断从冷灶里抽柴禾,不削你削谁呢?

如果你收到了这类传票,别慌,也别急着和解。先找律师把原告的权利基础和证据链条过一遍——很多时候,原告自己都拿不出像样的权属证明。

我是蒲浪,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律师。如果你或你的企业遇到批量图片维权诉讼,欢迎来聊聊。

(本文基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及各地法院近期案例撰写,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

蒲浪律师

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蒲浪

执业证号 15101200510284732 · 2005 年执业

咨询电话 / 微信 18981854966

扫码添加蒲浪律师微信
微信扫码咨询

关键词:图片侵权、著作权侵权赔偿、网站图片、侵权索赔、删除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