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劳动争议九成输在记录:合同没签、制度没公示、考勤没留、解除没程序——这四件事做好,绝大多数争议不会发生。
一、这份清单解决什么问题
企业败诉的案由高度集中:二倍工资、加班费、违法解除、未缴社保、竞业限制补偿。共同点是——企业本可以举证却没有证据。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的举证要求更严格(工资支付、考勤记录、规章制度公示),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事实。
二、八条底线逐条说明
- 入职即签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宽限期后就是二倍工资,最长十一个月。
- 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并公示签收——只发群里不算公示,要有签收表。
- 社保公积金如实缴纳——“自愿放弃”协议无效,员工仍可解除并索要补偿。
- 加班审批制+加班费基数合规——特殊工时须经审批,否则按标准工时算。
- 保密与竞业限制按岗位分档,竞业限制须按月支付补偿——三个月不付,劳动者可请求解除。
- 解除执行“事实—制度—程序”三重审查——证据、依据、送达,缺一即违法解除。
- 离职交接清单(设备、账号、文件、客户)——既是管理,也是商业秘密防线。
- 股权激励与劳动关系的交叉条款单独设计——激励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劳动报酬。
三、怎么落地:四本台账
- 《劳动合同台账》:起止日期、续签提醒、签署原件归档
- 《考勤与加班台账》:打卡记录、加班审批单,保存两年以上
- 《制度签收台账》:员工手册、奖惩制度逐人签收
- 《离职台账》:交接清单、补偿计算、竞业限制启动或放弃的书面通知
本案涉及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书面合同与二倍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与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保密与竞业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解除与补偿
延伸阅读
- 第 024 篇|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九成企业输在这一点(指导案例179号)
- 第 055 篇|劳动规模化:加班费、规章制度、绩效解除三大败诉源
- 第 036 篇|股权激励:一笔收益,两套规则(劳动争议还是商事纠纷)
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事务请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为《创业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第 075 篇。
关键词:竞业限制、二倍工资、规章制度、加班费、违法解除。

